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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心人员岗位调整及巡检考核工作安排
发布时间:2018-06-19作者:公共教学服务中心浏览量:

(征求意见稿)

为适应中心业务变化,提高工作效率、保障质量与服务水平,现根据中心队伍规模和人员业务素质现状,本着“人尽其用,新老结合、科学分配、合理考核”的原则,对人员岗位进行适当调整,并建立设备巡检督查工作机制及绩效考核标准,希望大家从大局出发,凝心聚力,共同推进中心业务工作开展。

一、工作区域及人员岗位调整

第一组:汤 阳:分管博1ABC(减4),44间教室

田登峰:分管博2ABC(加4),43间教室

第二组:赵世彤:分管博3AB和博4A,44间教室

王 磊:具体分管博4C,43间教室

王晓磊:具体分管博4B,28间教室

第三组:吕恋生:分管智慧+微课+研讨(21间)

张陆毅:分管博5A+博5B+录播教室,44间教室

党祎聪:分管博5C(30间)

第四组:文昌逸夫楼,60间教室,配置1人:吴楠

说明:

(1)录播教室由张亦娇负责常规课间值班,特殊时间段内由办公室其他人员一起协同值班,设备及技术保障由张陆毅负责支持。

(2)外语自主学习中心(简称“机房”)由中心统一安排学生助理进行常规值班。如机房有其他使用需求,小批量的教室由张陆毅和王晓磊协同进行处理,如涉及大批量的教室使用,由中心统一协调其他人员共同参与。

二、设备巡检督查工作安排

(一)成立中心工作督查小组,小组成员为:杨再明、张凯、陈晓鹏、张亦娇,每次检查不得少于2人。督察小组的工作职责是,对工作人员的日常巡检工作成效进行不定期抽查,并进行公示。

(二)中心督查小组在抽查过程中,对教室内的所有设备及系统进行全面检查,如发现因设备或系统出现故障而导致上课无法正常进行,一律界定为“故障教室”。

(三)抽查过程中,督察小组将重点加大对“故障教室”的回查力度,以及对从师生和各类系统平台中反映出来的故障教室的检查力度。

(四)督察组每周对每人抽检5间教室,每人每月被抽查累计20间教室,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进行,当日抽查,当日公示,每月底召开一次工作例会,对本月设备巡检工作进行点评,评定和公示个人月工作绩效等级。

(五)检查过程中,如发现教室设备运行基本正常,但存在一些潜在的小问题,督察组将会在公示时要求立即进行整改。一般情况下,要求即知即改,特殊情况可在次日下午下班前必须完成整改。如在第2次回查时,发现工作人员未做任何处理,将计“故障教室”1次。

三、设备巡检工作绩效考核

(一)当月绩效考核等级评价标准

(1)合格:当月故障教室数≦ 3间

(2)良好:当月故障教室数≦ 2间

(3)优秀:当月故障教室数≦ 1间

(以上三个等级的确定,前提条件是无不合格等级所列情况之一发生)

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,当月绩效考核确定为不合格:

(1)当月故障教室总数大于3间(4间及以上);

(2)故障教室在被回查时,经鉴定无故未做任何处理;

(3)不调查不分析,主观盲目误判累计达3次及以上;

(4)未超出本职岗位能力范围故意不为,直接提交中心处理的,累计达2次及以上。

(二)年度绩效考核等级评价标准

(1)合格:月绩效考核不合格次数少于≦2次;

(2)良好:月绩效等级均在合格以上,且优、良率≧60%

(3)优秀:月绩效等级均在合格以上,且优、良率≧90%,其中优秀率不低于30%。

(以上三个等级的确定,前提条件是无不合格等级所列情况之一发生)

出现以下情况,当年度绩效考核确定为不合格:

(1)月绩效考核不合格次数累计在3次及以上;

(2)连续2个月绩效考核不合格;

四、其他工作规定

(1)相关工作人员应切实重视对设备的日常巡检工作,并按照中心提供的数据模板,认真填写设备检修记录。

(2)自觉重视岗位能力的培训与提高,中心将出台岗位技能达标标准和相关要求,经中心考核后上岗履职,适用于所有一线在岗人员。

(3)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检过程中,一旦确诊故障的发生原因后,应在岗位要求的能力范围内,迅速有效地亲自到现场处理设备故障,严格杜绝不调查不分析、只出工不出力、能处理不处理的不良行为出现。

(4)调整后的新入岗人员,应在中心的安排下提前进入岗位角色,耐心、细致、虚心地向本组其他工作人员学习和请教。本组内工作人员应具有大局意识,共同学习、互相帮助,协同推进工作的开展。

(5)设备巡检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月绩效津贴、年终绩效津贴发放的主要依据,具体发放办法,由中心参照学校的相关规定(待调整)和本单位制定的办法进行执行。

二○一八年六月十九日